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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投资业务。公司以公开市场投资业务作为重点转型方向,推动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的投资和交易能力稳步提升,实现投资品类与合作客群不断拓展,资金交易、现券交易和运营质效升级,公司自主管理的“现金宝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获评“一年期固定收益类产品金牛奖”,并创新推出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利率债委外产品线。

公益慈善信托。公司深入践行新市民金融服务,设立“快先森骑手爱心互助慈善信托”,初始规模20万元,资金用于捐助在全国范围内的骑手以及与骑手群体相关的人员,对意外、疾病身故以及重大伤残、重大疾病的骑士进行资助。本项目获选厦门市第二届依法治理十佳典型示范案例名单。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法规要求,忠实履行信托合同的义务,至本年度止,没有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

公司每年按照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截至2023年末,信托赔偿准备金期末余额为39,942万元。本公司提取的信托赔偿准备金尚未使用过。

6.6.5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本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42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4,305万元,合并净利润为58,613万元。根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公司对本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54,305万元进行分配,其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5,431万元,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2,715万元,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6,762万元。

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是指评级年度内年初及各季末所有者权益余额的移动算术平均数。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截至2023年末,公司净资本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各监管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组织安排,经公司董事会选举、股东会决议及监管任职资格核准,2023年1月,公司董事长李云祥先生到任。

公司董监事会按期完成换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最终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确认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李云祥(第七届董事会选举为董事长)、檀庄龙、刘思宁、李东胜、陈震、袁东、王遥、李丰、林远东;公司股东会选举、确认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林漳龙(第七届监事会选举为监事会主席)、刘志云、陈剑毅。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自2023年7月起正式到任履职。

2023年1月,公司原副总经理郭韶红女士到龄退休。2023年2月,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监管任职资格核准,公司聘任林俊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监管任职资格核准,公司聘任蔡云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3年3月,根据厦银保监复〔2023〕19号批复,公司办公地址由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39-42层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9层、39-42层。

1、公司与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贷款合同纠纷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该院裁定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截至2023年末,该案尚处于执行阶段。

2、公司与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正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5日立案,截至2023年末,该案尚处于执行阶段。

3、公司与厦门市荣奔置业有限公司、厦门梁星置业有限公司、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厦门市思明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9日立案。法院于2023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均选择上诉,截至2023年末,处于二审阶段。

4、公司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手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11月立案。

公司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因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相关利息,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已于2021年12月21日立案。公司已于2023年3月22日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该案签署和解协议并生效,该案已按和解长期履行作结案处理。

2023年9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向公司出具厦金罚决字〔2023〕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作出总计罚款人民币415万元的行政处罚(以下合称“本次行政处罚”)。

公司已及时按主管部门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时限缴交罚款。目前公司的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经营秩序稳定,本次行政处罚不影响公司整体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及其整改情况

8.7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说明,独立董事、监事会、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所涉事项的书面意见。

2023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B2版和《厦门日报》A17版刊发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章程修改的公告》,就公司董事李云祥接任洪文瑾所任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以及公司章程修订进行了披露。

2023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B39版和《厦门日报》A10版刊发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的公告》,就公司办公地址由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39-42层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9层、39-42层进行了披露。

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B2版和《厦门日报》A17版刊发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换领金融许可证的公告》,就公司申领换发《金融许可证》一事进行了披露。

2023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B60版和《厦门日报》A02版刊发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成员变更的公告》,就公司职工董事变更、董事会换届及成员变更情况进行了披露。

2023年,公司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监管机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金融消保工作,保障各项消保工作有序开展。

2023年是公司消保五年战略规划的承前启后阶段,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常态,公司对消保五年战略规划进行了中期修订,对下阶段消保工作目标提出新要求,为公司后续消保工作指明方向。

公司党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相关重要指示要求,将党的领导融入金融消保工作,持续督导、追踪、检查各项消保工作推进。公司纪委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消保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公司董事会定期听取并审议高级管理层对消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董事会下设信托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消保工作报告,就消保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进行研究,依据授权对高级管理层和消保部门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督。监事会列席董事会消保工作相关议程,听取消保相关重要报告。审计部对消保工作开展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2023年公司对消保各层级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在公司消保工作小组中专设由公司高级管理层组成的领导小组,对公司消保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同时,扩大消保工作执行小组的成员部门,分为牵头管理部门、前端业务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强化消保专职部门的人员队伍力量,保障公司消保工作有效开展。

公司持续完善消保内控建设,搭建了以消保工作规定为核心,以消保专门制度和消保关联制度为系列配套制度的,较为完备的消保内控制度体系。2023年新增11个消保相关制度,修订《消保工作制度》等20个消保相关制度。

2023年,公司对现有产品与服务的全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从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事后监督对产品与服务的全生命周期进行消保管控。事前审查方面,制定《消保审查管理办法》,从产品设计开发、定价收费、营销推介、合同协议、信息披露等关键性环节加强消保审查,从源头防范有瑕疵的产品流入市场,预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事中管控方面,对日常营销宣传行为进行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销售适当性自查整改工作。事后监督方面,2023年公司成立客户体验优化工作小组,不断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努力提供更加专业化、线上化、智能化、便捷化的产品服务。

2023年公司修订《客户信息保护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完善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框架,落实消费者金融信息分级授权机制。公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管理实务专题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更好地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2023年公司收到投诉242件,投诉业务类别主要为消费金融个人信托贷款业务,经过与投诉人认真沟通、求证,所有投诉件均妥善解决,并及时报告监管机构。

2023年,公司全面开展纠纷投诉管理的提质增效整治工作,从投诉处理的内部管理、前端化解、源头治理等方面多管齐下,不断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和质量。所有案件均妥善解决,并及时报告监管机构。

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诉内部管理。2023年,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个人信托贷款业务第三方机构合作暂行管理办法》等投诉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投诉管理有章可依。公司持续对投诉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升级,明确部门分工,提升处理效率。同时,加强对投诉事件的分析梳理,形成标准化的处理模式、核查模板,规范投诉处理操作,确保投诉人在沟通过程中听得明白、看得清楚,诉求得到有效回应。

二是进一步加强投诉的前端化解。对于客户集中反映的问题,协同合作平台制定具体回应方案,妥善解决客户的合理诉求;针对复杂投诉事件进行个案突破,组建多部门协同专案处理小组,制定个性化处理方案并推动落地实施。公司进一步畅通客户投诉渠道,加强客户服务热线管理,专设投诉电话坐席人员以提升投诉电话接通率及投诉处理回访率,确保发生的客户诉求在公司层面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响应。

三是进一步加强投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2023年公司与厦门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全面业务合作,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纠纷,对客户诉求进行快速响应,化解疑难复杂投诉纠纷,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投诉源头治理。2023年,公司对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明确相关消保要求,并将其作为合作机构的准入、退出重要指标;同时建立健全与合作平台的投诉处理沟通管道,加强双方的信息共享与协商机制,共同做好投诉化解工作。

公司聚焦“一老一少一新”等重点消费群体,持续推进“线上+线下” “集中性+阵地化”的金融宣传全覆盖。2023年共组织开展线年,公司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探索“党建+消保”的宣教模式,将消保宣教工作融入近邻党建,与厦港街道福海社区、同安汀溪镇堤内村、思明小学等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先后设立了“福海社区金融消保驿站” “堤内村金融消保驿站”,进一步扩大金融宣教阵地,推动金融宣教工作有力度、有广度、有深度、有温度、有速度。

持续建设学习型消保组织,打造全员消保文化,2023年共组织开展消保培训14场次、消保考试2场次,全面覆盖了公司中高级管理层、基层业务人员和新入职人员。消保内部考核方面,2023年公司制定并发布《消保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将消保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相关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并提高考核占比,充分发挥消保考核“指挥棒”与“风向标”作用。

公司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永续发展愿景,在严守风险合规底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与日常工作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及民生福祉的各类场景,大力推进信托文化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提升人本价值。

为提升不确定环境下的信用风险快速识别能力,公司应用ESG的环境、社会、治理相关指标进行风险快速识别,避免介入ESG风险敞口较大的企业或项目。其中,环境指标主要关注是否属于国家政策限制行业;社会指标主要关注是否存在涉及重大诉讼或重大纠纷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形;公司治理指标主要关注公司治理负面事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完备等情形。

在权益投资方面,公司持续推动ESG投资理念植入到各类业务模式与资产类别中,并推动尝试在权益投资中的行业筛选等环节中导入ESG评价体系与方法。

公司基于“扎根厦门、深耕福建、融合两岸、服务全国”的战略规划,积极发挥信托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制度优势,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科技创新,助力经济增长。截至2023年末,公司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信托项目229个,信托金额111.96 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信托项目305个,信托金额470.72 亿元;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信托项目68个,信托金额113.03 亿元;支持小微企业项目74个,信托金额124.57 亿元;支持“三农”相关项目18个,金额33.17 亿元。

2023年,公司服务于本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城建基金完成轨道建设子基金200亿元的首期投放,服务厦门轨道建设补充长期权益性资本,实现以1:4的杠杆撬动社会资本;二是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150亿元扩容至300亿元,项下新设用于支持融资租赁和绿色金融业务的专项子基金,获评证券时报“2023年度优秀行政管理服务信托”,入选《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典型案例集(2023年)》;三是本年新设供应链协作基金,服务厦门市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首期规模50亿元。2023年,公司纳税总额4.35亿元;投向厦门地区的信托金额337.35亿元。

公司运用信托隔离、保护、传承的功能,形成“家业”系列家族信托、“岁丰”系列保险金信托、“同晖”系列特殊需要服务信托、“鹭享”系列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将信托运用在财富传承、风险隔离、特殊需要成员照料、资产保值增值等多个场景,推进信托在服务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公司开展多项惠民举措,设立厦门信托-快先森骑手爱心互助慈善信托,成功获选厦门市第二届依法治理十佳典型示范案例名单;推动堤内村对口帮扶工作,设立堤内村乡村全面振兴服务信托;积极推动近邻党建,设立消费者保护驿站,共促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开展结对困难群众慰问工作,深化“厦信暖阳”志愿服务品牌,2023年共300多人次参加金融知识宣传、文明交通、扶贫助困等志愿活动。

公司围绕“信托文化深化年”这一主题,通过发布《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文化建设纲要》,重点推动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的不断完善,以信托文化建设助力公司业务转型和团队能力建设,在省部级、行业内以及厦门市分别获得了多项荣誉,推动信托行业确立有中国特色的信托文化理念。公司牵头开展了中国信托业协会的年度重点课题并获行业第三名; “现金宝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获评“一年期固定收益类产品金牛奖”。

公司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通过资产管理、资产服务模式,支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农业、污染治理等产业或项目,并积极开展绿色债券投资,包括公司债、定向工具、碳中和债等品种。截至2023年末,公司发放的绿色贷款余额32.08亿元,投向绿色债券存续规模6.74亿元。公司2023年购买农业碳汇10000吨,从生态振兴角度入手,为乡村发展注入“金融活水”。在日常管理中,公司大力倡导节水节能节纸的环保意识,通过为员工通勤提供班车、地铁接驳车等形式,鼓励员工低碳出行。

公司始终将人才作为公司的第一资源,持续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孵化机制,引导员工积极参与业务转型,为员工搭建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员工学习积极性,公司制定了《员工考取相关证书薪档晋升管理办法》,2023年共组织了148场培训及考试,组织员工培训3689人次,总学时达8798.9学时。

注重员工权益保障。公司2023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完成工会换届,推动企务公开、党务公开,修订《公司福利管理办法》,保障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权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均有职工代表。新一届公司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准工会职能定位,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2023年公司工会新设网球、乒乓球俱乐部,首次开展工间趣味活动,与圆信永丰公司开展篮球友谊赛,第三度蝉联集团趣味运动会团体冠军,公司足球俱乐部在厦门市金融系统足球赛中获得亚军,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广受员工好评。2023年公司工会积极推动22名员工子女参加集团暑托班,持续做好在职员工节日慰问、困难员工和退休员工慰问、职工疗休养等工作,切实为员工排忧解难。

8.11已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8.1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审计,能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注:本报告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万元”,报告中部分表格合计数与各子项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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